各教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全面了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育教学情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现将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教对象
全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文化素质课和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三、评教时间
2023年12月7日至20日(第14周星期四至第16周星期三)
四、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务必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级的每一位学生。
(二)全体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独立完成网上评教。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下学期文化素质课选课(系统设置自动禁止)。因学生本人疏忽未进行评教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忘记密码的学生,可联系各学院教务办查询。
五、评价方式和步骤
本次课程评价采用网上评价方式进行。(详细流程及步骤请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