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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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项目制课程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以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多学科综合育人优势,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科研中协作创新,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征集本科生项目制课程。

一、课程介绍

项目制课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教师将已有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向本科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课题),实现学生跨学科交叉组建团队,促进学生沟通、协作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课程要求

1. 项目制课程的内容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应有利于开拓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 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须在科学研究、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学生项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已有的优质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项目(课题)应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的具体问题或者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3. 项目制课程应具备一定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且上课时间和地点较为灵活。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应建立课程QQ群、微信群等,加强指导与交流,严格过程考核,注重培养学生成果。

4. 项目制课程开设以学期(16学时)为周期单位,选课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项目建设周期时间较长的,可分多学期开设,课程名称后面按从小到大顺序加阿拉伯数字标注,如《课程名称》分别命名为《课程名称(1)》《课程名称(2)》等,但应在一个周期课程结束后再次申请。

5. 2022年秋季学期已申报32学时的项目制课程无需重新申请,但需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附件1)和《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申请程序

1. 项目制课程负责人(或团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3),于2023年3月29日17:00前将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2办公室),联系人:熊依,联系电话:58688512。

2.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制课程进行审定,确定开课课程及课程类别,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四、课程考核

1. 严格考核程序。课程负责人按照申请表中的考核要求及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并将成绩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 总结凝练课程经验成果。选课学生填写《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据实填报《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于2023年9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机械楼222办公室),联系人:熊依,联系电话:58688512。

3. 各学院应按学校规定的试卷存档要求,妥善保存好课程考核的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平时作业、试卷、论文和《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等。

五、保障措施

1. 项目制课程纳入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经课程教学团队考核合格后,方可认定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1学分(根据项目制课程内容确定类别)。

2. 学生在研读过程中形成专利、论文等优秀研究实践成果的,可参照《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冲抵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非艺术类)1学分。

项目制课程是学校进行课程改革与探索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单位教师参与,充分挖掘优质资源,努力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学习登记表

2. 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学生成果情况汇总表

3. 湖南工程学院项目制课程开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

区号:0731 邮编:411104 传真:58688512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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