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校教字〔2016〕41号)和《湖南工程学院2017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校教字〔2017〕26号)文件中“卓越计划”企业学习阶段优秀实习生评定的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卓越计划” 实施专业所在学院评选推荐、校新工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拟评选出31名2017级“卓越计划”企业学习阶段优秀实习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学院 |
学生名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李玉霜、魏笔洋、肖程文、陈旭旭、邓章妮、刘泓杰、陈林、刘祥、张蕴涵、张明、邹茂林 |
机械工程学院 |
马锐、朱牧笛、杨建荣、阚加成、王敏、赵自龙、肖煜辉 |
纺织服装学院 |
龙娜、刘焕、严婷婷、向应帆、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何恩、谢娇枚、刘强、兰虹钢、薛阳彪、余用知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
于娇、肖婷、朱彪炎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对评选结果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签名。
公示期:2021年6月29日—7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新工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58688507,58683533
新工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