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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做好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培育范围为已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培育要求

1.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计划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本次培育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具体要求可参考一流本科课程相关教育部文件(附件1)。若教育部第三批申报要求有变化,则以新申报要求为准。

三、培育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拟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关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10分钟说课”PPT

2.教学院(部、中心)推荐。各教学院(部、中心)推荐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培育课程。

各教学院(部、中心)应统筹考虑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推动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建设。鼓励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的新工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申报。

3.课程培育。学校将邀请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专家,对推荐的课程进行辅导和诊断,课程负责人按照专家修改意见打磨申报材料,为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教学院(部、中心)725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报送教务处综合科(机械楼222,联系人:何婷,电话:0731-58688512)。


附件:1.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相关文件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湖南工程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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