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的选用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部、中心)应以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或获奖优秀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的原则,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2.依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高函【2013】12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484文件要求,我校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目录》附件1)。
3.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并加强教材选用过程的管理,把好教材选用的政治关和质量关,严格把好各类教材特别是国外引进原版教材的准入关,确保选用的教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4.各教学院(部、中心)所有开课课程均需选用教材,填写教材选用表,因教材选用表信息不准确、提交不及时或未选用教材等原因导致的教材漏订、错订等问题,无法保证教材按时到位,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5.请教研室组织老师认真阅读教材选用注意事项(附件2),对照人才培养计划,准确填写《湖南工程学院___学院(部、中心)教材选用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附件3)各项内容。
6.教务处按“优先”原则,对各教学院(部、中心)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查,符合“优先”原则的教材免审。不符合“优先”原则的教材,提交校本科教学委员会论证、审定。
7.依据《湖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8]45号)文件要求,我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材必须经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列入学校规划教材方可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所有本科教学用书必须由教务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征订、发放。
8.2021级本部、应院新生、2019级专升本学生要选用教材,选用教材数量按专业招生人数(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9.《湖南工程学院___学院(部、中心)教材选用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纸质稿需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公章于2021年6月28日前交教务处综合科(机械楼222室),电子文档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方志凌,联系电话:58688512。
10.教师可登录全国大中专教材网(www.jiaocaichina.com)、普通高等教育教材(www.tbook.com.cn),查阅国家有关教材的方针、政策以及精品教材、优秀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等信息。
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