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与考试管理

关于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通知的信息发布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教育厅转发 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目的意义:
实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是政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高等学校招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管理、学历证书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实现高校学生全程网络化管理,维护高校招生制度、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规范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广大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对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种类:
(一)学年电子注册
1、注册目的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学年电子注册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数据信息库;统计分析高校学生学籍变动结果,促进宏观管理决策;反映学生借贷还贷、奖励、处分等诚信信息,促进高校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推荐表相关内容直接从注册信息中下载。
2、注册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电子标注。
(1)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预科转正、休学(分病休、其他两类);
①注册学籍:完成学年注册以后,学生的学籍状态就变成注册学籍,表示该生在新的学年已经获得了学籍资格;
②暂缓注册:由于欠缴学费等原因,暂不予以学年注册;
③保留学籍:因入伍等原因保留学籍(经咨询教育厅学生处,这里是指从学校选拔入伍的在籍学生,若是地方参军的学生必须办理退学手续)
(2)学籍变动:升级、跳级、留降级(重修)、转学(入、出)、转专业、专升本、复学;
①以下情况不可以转学:
a、同城市之间的;
b、考生的考分低于转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c、机动计划的学生;
d、不同类型、不同批次的学生;
另外,在省厅没有下达同意转学批文之前,转入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学生借读,否则后果自负。每年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和7月1日至7月15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②以下情况不可以转专业
a、不同录取批次的不可以互转;
b、艺术类、体育类和普通类的考生不可以互转;
(3)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其原因;
学籍注销在网上进行操作,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确认后,将无法恢复。
(4)学籍记载:奖励级别及名称、处分种类及原因;辅修专业证书、肄业证书、学习证明。
3、注册方法
学年电子注册的方法是对学生的学籍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标注。对正常升级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标注;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籍变动及奖惩情况,学校可适时通过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标注;对学生身份发生改变的学籍注销信息标注,含退学、开除学籍、取消学籍、死亡等,在学籍注销的同时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上报、备案。
4、注册时间
学年电子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的信息标注也要在此阶段全部完成,并于每年10月30日前,由高校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情况统计表》,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再报教育部。(若过了学年注册的时间还没有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将不再视为在校生,无法纳入在校生管理及后续的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每年11月初,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xjxl.chsi.com.cn/)和湖南省学籍学历查询网http://xlcx.hnedu.cn/向学生提供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查询。
(二)新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1、认真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与新生入学复查同步进行。各高校务必将报到的所有新生与招生信息库中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逐一进行比对;如新生发现自己学籍信息有误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以便及时修改。保证按照实际报到并经复查合格的人数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得将未报到以及图像及其他相关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学生进行注册,确保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每年于11月20日前完成,特殊类型的本专科新生(我院没有)学籍注册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3日—7日,以确保入学新生能在12月1日可以上网查询到本人的 学籍注册信息。
(三)毕业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从2009年起,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a、第一阶段:毕业生学历证书资格审核,于每年的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对各高校上报的预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结)业生的学籍资格进行复审,再次确认其学籍身份,保证每位毕(结)业生获得学历证书资格。
b、第二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审核上报,于每年的7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主要内容是在第一阶段审核的基础上,将每位毕(结)业生最终的毕结业结论、毕业日期如实填报;未通过第一阶段审核的毕(结)业生,一律不得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三、补充说明:
1、关于学生的姓名的修改问题
若高考登记时出错,导致录简表上的姓名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不相符,应由省招办在录简表上将正确姓名修改过来,并加盖红章才有效;若更改姓名,则学生必须有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加盖派出所红章)交教务处存档。
2、关于学生的身份证号的修改问题
若是高考登记错误,必须由省招办提供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更改身份证号,则必须有公安局出具的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印制的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手写的一律无效。

附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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