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

关于开展二OO八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条例》及《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08年度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担任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教学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主讲了一门本、专科以上课程,完成了学校规定的一学年教学总工作量,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

2、教学内容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新成就,注重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教学文件齐备,讲授水平高,获得同行及广大学生的好评;

3、积极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学生能力培养,课堂教学突出重点、难点,概念准确,论证严谨。能有效运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理论教学学时超过总理论授课学时的15%以上。教学效果优良,本学年度教学效果在同一班级任课教师中名列前茅;

4、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并指导学生各类实习,并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参与专业、实验室、课程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或教研室推荐;

2、参评教师在教研室全体教师会上介绍一学年的主要教学工作,经2/3以上教师同意推荐后,根据其工作表现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整理出被推荐者的申报材料报院(部、中心)

3、院()评选小组分别组织同行教师(含院、部、中心领导)和学生对推荐者进行综合评价,在综合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的基础上,审定申报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推荐人选(各单位的推荐人数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2),连同同行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表以及能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各类材料一起报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4、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按不高于4%的比例投票产生获奖人员名单;

5、校评审委员会的初步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张榜公布。

四、时间安排

1129日前,教学院(部、中心)将推荐人员的《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表及相关资料用资料袋装好一并报教务处教研科。

21210日~1225日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对教学院(部、中心)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估,听课评分,按不高于4%比例投票产生获奖人员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人员后,公示评审结果。(注:本文及附件可在教务网页上下载)

附:附件1教学院(部、中心)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人数表.doc

附件2湖南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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